Thursday, March 27, 2008

藥瓶中的乾燥劑

問:網路上有一則消息說:
根據美國國家藥典(USP)規定,藥品一旦開罐,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,就必須立刻丟棄,否則它們會因吸附水氣,成為藥罐內的一項污染源!


我從未聽聞這項「常識」,還以為乾燥劑可以繼續保持藥品乾燥,請問這個說法是正確的嗎?

答:是的,藥罐內的棉花和乾燥劑,在開罐後就必須立刻丟棄,否則可能吸附水氣,讓水氣留在藥罐內,反而容易使藥品潮濕變質,而國人 對這個常識相當缺乏。

藥罐未開封前,放置棉花的用意有二,一是避免運送過程的碰撞,讓藥品粉化,二是阻止水氣進入;乾燥劑則是防止若有少量水氣進入藥罐時,可將其吸附。但藥罐一旦開封,這兩個「幫手」反而會變成吸附水氣的「凶手」,最好把它們丟掉,別繼續放在藥罐裡。

藥品怕光照、潮濕、高溫,一旦開封後,最好能夠放在乾燥箱內,是最理想的保存方式。

最忌諱放在浴室、廚房等地方,這些潮濕的場所容易使藥品壞得快。

有些民眾喜歡把藥品冰在冰箱內,不過,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特殊藥品,一般藥品並不建議放冰箱;因一旦拿出來服用,忘了放回去,更容易潮濕。還要提醒的是,藥品開封後最好盡速服用,不要長期存放。

要注意的是,藥罐上標示的保存期限是「未開封」狀態下的期限,一旦開封後,保存期限就會縮短;因此,吃不完的藥別因為怕浪費而留下來,因為吃了變質藥品不但不會治病,還可能傷身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