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28, 2008

謹慎處理e-mail 以免觸法 !

請謹慎處理e-mail以免觸法 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, 如果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。

各位好友: 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(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), 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。

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布文章,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: 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,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 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。

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: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, 7/8要出庭受審!所以拜託!

如果要轉寄我e-mail給你的資料,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 ( From:來源寄件者 ) 刪除(清乾淨)後, 並以「密件副本」(Bcc) 的方式發送出去。 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。

記得告知你的友人,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, 再發送出去囉!非常重要。

No comments: